加强廉政建设,规范医德医风!
一直以来,我院在凤凰街党工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廉洁建设的工作,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查找和解决我院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加强学习教育、强化内部管理和完善制度机制入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构筑反腐倡廉防范体系,始终把廉洁建设放在第一位。 成立纪律监督小组 成立纪律监督小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我支部成立以林东耳书记为组长的纪律监督小组,切实加强监督队伍的能力素质建设,积极打造开展民主监督小组工作的有利环境。 建立防腐风险评估 按科室岗位可能产生的或已经查核的腐败分为高中低三个风险级别,分别如下: 高风险 :密切频繁接触家属、业务、金钱的岗位定为高风险;涉及人员与岗位有护工人员、财务人员、药品物品采购负责人、财务审核负责人、事业发展部、工程基建部。 中风险 :经常接触家属、业务、金钱的岗位定为中风险;涉及人员与岗位有医护人员、药剂科与功能科人员、后勤保安人员、药品物品采购人员、信息科人员。 低风险 :较少接触家属、业务、金钱的岗位定为低风险;以上除外工作人员。 提出廉政建设工作要求 1.医务人员必须严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牢记救死扶伤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白求恩精神,做到对工作认真负责,对病人精心诊治。优良服务,廉洁行医。 2.医务人员、护工、社工及医院其他工作人员在诊疗以及康复活动中不准以任何理由接受患者及其亲属的“红包”、物品和宴请。对馈赠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必须立即上交医院或中心,适时当众退回;对难以谢绝的钱物和宴请要及时上报监督小组组长进行处理。 3.医务人员、护工及医院其他工作人员不准以任何借口(给病人购买营养品、生活用品等)向病人索要“红包”。 4.医务人员、护工及医院其他工作人员在日常的诊疗活动中,不准私自向患者或患者家属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准代替患者或患者家属进行交费。 5.医护人员向病人索要钱物;或因病人不给好处,推诿、拒绝治疗危重病人,或趁人之危进行敲诈勒索,或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医疗责任事故,在群众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医院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领导干部和共产党员在反腐倡廉及行业作风建设中,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起模范带头作用。院党委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廉政勤政、反腐倡廉的领导责任。 作为医疗工作者,担负着维护和促进人类健康的使命,不仅要有精良的医疗技术、高度的责任感,更要有高尚的医学道德情操。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成为德才兼备的医学人才,才能担负起“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光荣使命,也才能成为一个受人民群众爱戴的医生。